青島海關招聘條件?
根據緝私工作需要,按照“公開、平等、擇優(yōu)”的原則,青島海關緝私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緝私警務輔助人員。現將有關招聘事項公告如下:
一、單位簡介
青島海關緝私局主要負責青島關區(qū)反走私工作,下轄煙臺(常駐工作地點含龍口地區(qū))、威海、日照、濟寧、黃島、流亭機場、榮成、青島大港海關緝私分局,是一支專司打私工作的公安執(zhí)法力量。自組建以
來,偵辦多起在全國范圍有影響力的走私犯罪案件,取得豐碩打私成果,為維護地區(qū)進出口貿易秩序、保衛(wèi)國家經濟安全、促進地方經濟社會發(fā)展作出應有貢獻。
二、招聘人員數量及崗位
招聘緝私警務輔助人員9名,分為文職輔警、勤務輔警,將以勞務派遣方式派遣至青島海關緝私局所轄地區(qū)工作。招聘崗位數量、薪酬待遇及具體要求詳見《招聘計劃表》。
三、招聘基本條件
(一)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;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,擁護共產黨的領導,熱愛祖國,遵紀守法。
(二)戶籍不限。
(三)年滿18歲,35周歲(含)以下(年齡計算截止至2020年11月30日)。
(四)文職輔警崗位要求統(tǒng)招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。勤務輔警崗位要求大專及以上學歷,計算機類、設計類專業(yè)人員以及退役軍人可放寬至高中及同等學歷。具體詳見《招聘計劃表》。
(五)身體健康,五官端正,面部無明顯缺陷,無明顯紋身,符合警察體檢標準。
(六)優(yōu)先條件。
同等條件下,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優(yōu)先錄用:
(1)政治面貌為中共黨員的;
(2)退役軍人、警察類、政法類院校畢業(yè)生及有緝私工作經歷人員;
(3)持有準駕A2機動車駕駛證,且駕駛技術嫻熟者;
(4)烈士和因公犧牲緝私警察、輔警的配偶、子女,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。
(七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報考。
1、受過刑事處罰、行政處罰,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;
2、本人家庭成員或近親屬被判處刑罰的;
3、本人或家庭成員、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、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;
4、曾被吊銷律師、公證員執(zhí)業(yè)證書的;
5、因違法違規(guī)曾被開除、辭退或解聘的;
6、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的;
7、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;
8、其他不適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;
9、違反海關公務回避有關規(guī)定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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