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大疾病保險都保哪些疾病?
重疾險,顧名思義就是保障重疾,市面上我們看到的重疾險,幾乎都會把國家統(tǒng)一定義的25種重大疾病列入保障范圍。惡性腫瘤癌癥、急性心肌梗塞、腦中風后遺癥、重大器官移植術或造血干細胞移植術、冠狀動脈搭橋術和終末期腎病,這 6 種疾病,是銀保監(jiān)會規(guī)定必保的核心重疾,一個人一輩子患上重疾,80%以上的概率就是得的這6種病。我們看看歷年索賠案件占比情況,紅字部分,六種最高發(fā)必保重疾占理賠總比例:94%以上;常見25種統(tǒng)一定義的重疾占理賠比例:98%以上。
重疾保障:不同的公司,產品有略微不同,有些公司重疾賠償一次或多次,有些則分組賠償多次;有些公司針對惡性腫瘤癌癥,隔3年、5年,進行多次賠償。
輕癥保障:保障病種越多越好,保險公司為了更人性化,同時也是為了競爭需要,設定了一些輕癥疾病,這些疾病雖沒達到重大疾病的嚴重程度,但也相對比較嚴重,賠20%-60%。有的還引出中癥的概念,就是介于輕癥和重疾之間的疾病,理賠額度也是介于輕癥和重疾之間。如果按照重大疾病定義之初的標準,花費巨大或者對日后生活產生巨大影響,可能很多輕癥和中癥并不是很符合,但如果真發(fā)了這些疾病,如果保險公司不賠可能感情上還是無法接受的,現(xiàn)在輕癥基本是標配了,而且在繳費期間發(fā)生輕癥還可以豁免后續(xù)保費,在輕癥豁免后期保費已經非常普遍,沒有這個保險責任的重疾險都不要買。一些沒有中癥責任的產品,這些疾病一般輕癥里也是有的,只不過賠償?shù)念~度低一些,如果產品好沒中癥責任也是可以接受的。
身故、全殘責任:有,則得不得病,最終都會至少賠付一次,相當于重疾+壽險一起買了,價格會比不含身故責任的貴約1/3;無,沒達到理賠標準,身故只退保費。
疾病終末期責任:即如果患的病不在合同規(guī)定范圍內,但是嚴重到醫(yī)院已經下診斷書活不了幾天了,可以提前獲得賠償。不過,醫(yī)院一般不愿意下這個診斷,但有總比沒有強,可以不用太過在乎就好。
護理責任:即當被保險人達到需要護理的狀態(tài),保險公司可以分批給付護理金。這責任我也不是太看重,還是以有總比沒有強的心態(tài)來看待吧,如果達到護理狀態(tài),基本也滿足重大疾病病種的理賠條件了。
大家要注意下,一般如果先賠了重疾,合同就結束了,后發(fā)生的輕癥或中癥,通常是不能獲得賠付的。但如果先發(fā)生輕癥或中癥,重疾保額則不受影響,而且現(xiàn)在很多重疾險都帶有輕癥豁免和中癥豁免,一旦得了合同約定的輕癥或中癥,以后的保費都不用交了,保障繼續(xù)。至于,身故、全殘、疾病終末期、護理責任一般與重大疾病是共用保額,即賠了這個別的就不能再賠付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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